如今,隨著無人機產業發展的不斷加快,無人機應用愈發拓展和深化,無人送貨日漸成為下一代主流應用。但由于無人機持續暴露出的安全問題,相關監管法律對于無人機應用都比較嚴苛,這使得無人機送貨很難獲得真正落地。
縱觀各國無人機法律我們可以發現,大多數都對無人機飛行的高度、距離和時間做出了限制。比如英國限高122米,限遠500米;法國限高150米;日本限白天飛行,限高150米;韓國禁止晚間飛行;加拿大限高90米……
可以發現,大部分的國家都要求無人機只能在白天飛行,且必須在視距范圍之內,限高在120-150米,限遠最遠500米,且不能在人群聚集的區域飛行。這無疑讓無人機送貨的商用普及面臨巨大阻礙!
對于我國來說,當前無人機送貨主要應用于海島、農村等偏遠地區,或者支干線運輸道路上,對于這些飛行限制的敏感性還比較弱。但對于美國等國家來說,由于其無人機送貨主要聚焦于社區等人多的地方,因此必須放寬法律圍欄。
基于此,12月29日,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也是表示,將允許小型無人機飛越人員上空和在夜間飛行,這意味著無人機朝著廣泛商用的方向邁出了重要的一步。同時,這也為我國無人機送貨商用的未來發展提供了借鑒。
我們可以看美國實施的效果,后續再采取符合自身的策略。畢竟,無人機空域的開放和法律限制的放寬并不是一項簡單工作,這其中除了法律上的調整之外,還需要企業技術、自我監管和責任的同步跟上。
換句話說,放寬法律之前,還有很多準備要做!而顯然,美國是采取了先寬再補齊的策略,具體效果如何,我們不妨先觀望觀望。